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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隆精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22:10:41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2025 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所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中汇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中汇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6 年 1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沟通。
  (二)2026 年 4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
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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