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规定,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经公司总裁办公会研究,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以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2025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并考虑公司资
产配置状况及经营、投资活动资金的实际需求,公司已于 2022 年按照程序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了证券投资。2025 年度公司无新增证券投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证券投资账面余额为 904.57 万元。
三、2025 年度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
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内部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的相关管理制度,对证
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责任部门等方
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一直严格执行该制度,坚持规范
运作、有效防范风险,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做好证券投资资金的配
置,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
取投资收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