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
〔2023〕4号),本公司对毕马威华振在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聘请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毕马威华振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遵循相关审
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守则,为本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专业服务等。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工作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与本公司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
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其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
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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