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聘任周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 2026 年 4 月 21 日至 2027 年 8
月 14 日。
周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周浩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0-7061199
办公传真:0570-7061234
电子邮箱:hdxc@hengdaxincai.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 8 号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附件:周浩简历
周浩先生,男,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
易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
训证明。2016 年 7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职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投资总监。
截至目前,周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
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