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
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产的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
股本总数的 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
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
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
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的 2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
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
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
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简易程序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及其他法律文件;
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
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
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
关事宜;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定、修改相关的填补
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
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