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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3:30:52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拟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
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
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
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
对象均须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
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
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投建及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
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 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
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股东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
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
律文件以及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及文件。
及运用计划等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
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
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
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
项,须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
事项。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
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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