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6-022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张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 916,82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605%)的股东张晶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916,8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60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张晶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减持股数占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总股本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72.06 32,147 0.0407
张晶
大宗交易 41.70 500,000 0.6329
合计 532,147 0.6736
注:①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后送转的部分);②均价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16,826 1.1605 384,679 0.4869
张晶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16,826 1.1605 384,679 0.48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相一致。
持计划股份数量。
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张晶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