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
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
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最
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价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
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
转增股本的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以询价结果和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
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
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
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
案相关的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
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
体方案做相应调整;
事宜;
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
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