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6-069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现上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完全消除,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相应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
本次申请如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
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
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
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了相关申请,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目前共触及 3 类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分别如下:
(以下简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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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国际”)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部分责任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43),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3 月 23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7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
内控有效运行,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符合申请撤销因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要求。公司已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请求撤销公司股票因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事项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最终撤销结果以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
三、公司股票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还存在其他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
司仍存在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况如下:
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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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3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3 月 23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目前公司已针对上述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采取了相关措施,公司
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并及时披露工作进展情况。
四、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
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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