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70 证券简称:恒进感应 公告编号:2026-008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战略
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恒进感应
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7,945,159.30 元,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0,868,213.63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34,000,000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 13,40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
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
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 48,240,000 元,占最近
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20.44%,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
议结果为准。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时,可以不再提
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会决议。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
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
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
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
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
的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
规定,但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公司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
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根据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由股东会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
(三)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方
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
(四)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五)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已履
行完毕。
六、其他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策程序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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