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nionman Technology Co., Ltd.
(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 5 号)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21,952,898 股
(二)发行价格:8.28 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1,769,995.44 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77,147,731.29 元
二、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 3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
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
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5
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科技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或章程 指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 指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审核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承销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发行方案》 指
票发行方案》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
指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荐人(主承销商)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申报会计师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三年及一期、最 报告期/三年及一期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指
近三年 1-9 月;最近三年指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则为四舍五入所
致。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中文名称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Unionman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股票代码 688609
股票简称 九联科技
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法定代表人 詹启军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7 日
上市日期 2021 年 3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 5 号
邮编 516025
联系方式 0752-5795189
传真 0752-5795561
公司网址 www.unionman.com.cn
电子邮箱 jlzqb@unionman.com.cn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终端、通信模块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主要面向运营商市场。核心产品包括智能网络机顶盒、智能家庭网
关、智能路由器、FTTR 设备,以及 4G、LTE、5G RedCap 等通信模块。公司持
续在鸿蒙领域进行技术研发和布局,已成为鸿蒙生态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
通过将鸿蒙技术深度融合于现有产品体系,公司已成功推出多款鸿蒙化智能终端
与通信模块产品,相关产品在智能表计、智能家居、智慧能源、智慧城市、智能
医疗及车联网等领域已初具市场规模。公司基于鸿蒙生态的研发与技术积累,已
使其成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夯实未来发展的关键布局。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就本次发行证券种类和面
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募集
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等发行相关事宜予以审议决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
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
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
交注册。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08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截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前 20 名股东(不含关联方)、67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38 家证券公司、24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24 家投资者,
合计 173 名投资者发送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
附件。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
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
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
发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
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6 年 2 月 9 日(T 日)9:00-12:00,
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8 份申购报价单。
经核查,8 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足额缴纳保证金
(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有效申购价格区间为 7.86
元/股~8.88 元/股。
认购对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 是否有
发行对象
号 象类别 (元/股) (万元) (万元) 效申购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 7.99 1,000
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
券投资基金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募 8.28 1,200
公司 基金 8.08 1,620
公募 7.89 1,810
基金 7.86 1,810
合计 600 -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28 元/股,发行
股份数量为 21,952,898 股,获配总金额为 181,769,995.44 元,最终确定 3 名发行
对象获得配售。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筹资额以及发行对象数量均符合股东大会
决议的要求,竞价结果已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的上限,且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3 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具体配
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合计 21,952,898 181,769,995.44 -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向上述 3 名发行对象发出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
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照规定时间缴纳认购资金。获配投
资者均已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最终配售结果具体如
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合计 21,952,898 181,769,995.44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3 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
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1,952,898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
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
限 23,125,954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2 月 5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7.86 元
/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7.86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
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为 8.28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5.34%,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为 181,769,995.44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622,264.15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 177,147,731.29 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3 名发行对象发出
了《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6 年 4 月 8 日 17 时止,各获配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
额汇入主承销商的指定账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
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6)0500004
号《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6 年 4 月 8 日 17 时止,主承销商已收到
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81,769,995.44 元。
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
(2026)0500003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6 年 4 月 9 日止,公
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952,898 股,发行价格 8.28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81,769,995.44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622,264.15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77,147,731.29 元 ,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股 本 人 民 币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保荐人
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
九、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 21,952,898 股股份已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姓名:张佳轩
国籍:中国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
身份证号码:4413021970********
认购数量:18,115,942 股
限售期:6 个月
姓名:倪政顺
国籍:中国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
身份证号码:3501811981********
认购数量:3,623,188 股
限售期:6 个月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庄园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 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认购数量:213,768 股
限售期: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报价材料及承诺函等资料,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
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
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
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
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
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
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
查情况如下: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公募
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
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张佳轩、倪政顺为自然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
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
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四)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股票
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等级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
认购。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提交了相关材料,均已在国联民生承销保
荐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经核查,上述 3 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
关制度要求,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五)认购对象的出资来源情况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申购保证
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补缴的
认购款项的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一、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
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承销细则》等法律法
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以及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
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
管理办法》及《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
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符合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
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法规。
有效。
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证券代码:68860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 3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
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
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件股份数量
汇文添富(苏州)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合计 165,699,880 33.14%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后公
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件股份数量
(有限合伙)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合计 179,751,404 34.44% 18,115,942
二、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21,952,89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
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数量:万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2,195.29 4.2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0 100.00% 50,000.00 95.79%
三、总股本 50,000.00 100.00% 52,195.29 100.00%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
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 2025 年 1-9 月和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
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
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年末 年 9 月 30 日 年末 年 9 月 30 日
基本每股收益 -0.29 -0.24 -0.27 -0.23
每股净资产 1.85 1.78 2.11 2.04
注:1、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期末总股本;
发行后总股本。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0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174,678.15 238,011.35 195,288.17 196,283.03
非流动资产 151,661.22 131,348.27 103,842.35 85,683.85
资产合计 326,339.38 369,359.62 299,130.53 281,966.88
流动负债 202,810.94 239,171.25 157,815.27 127,723.87
非流动负债 37,072.23 39,301.03 39,462.32 25,576.42
负债合计 239,883.17 278,472.28 197,277.60 153,300.29
所有者权益 86,456.21 90,887.34 101,852.93 128,666.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8,874.44 92,640.88 102,482.27 128,823.2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76,071.41 250,819.63 217,082.59 240,274.60
营业利润 -14,432.06 -18,387.26 -23,829.65 6,369.81
利润总额 -14,506.80 -18,712.45 -24,665.20 5,984.51
净利润 -12,668.66 -15,156.66 -20,522.47 5,741.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86.47 -14,182.61 -19,918.80 6,040.1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11,789.03 -12,536.91 -19,251.51 6,134.83
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69.89 7,933.55 -19,952.02 -2,291.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38.91 -21,935.81 -19,245.30 -25,519.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79.95 9,804.97 39,812.58 -3,290.7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746.87 -4,084.77 760.68 -30,789.3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481.55 21,228.42 25,313.19 24,552.51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比率(倍) 0.86 1.00 1.24 1.54
速动比率(倍) 0.58 0.74 0.81 1.04
资产负债率(合并) 73.51% 75.39% 65.95% 54.3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8.56% 72.14% 63.96% 53.2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78 1.85 2.05 2.58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6 2.49 2.44 2.35
存货周转率(次) 3.99 3.79 3.23 3.3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986.47 -14,182.61 -19,918.80 6,040.1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1,789.03 -12,536.91 -19,251.51 6,134.83
后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56 0.16 -0.40 -0.0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9 -0.08 0.02 -0.6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90% 6.92% 7.51% 6.99%
注 1: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上述指标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外,其余指标均以合
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81,966.88 万元、299,130.53 万元、
资产总额增加 17,163.65 万元,较上期增长 6.09%,主要系公司非流动资产项下
的固 定资产较 2022 年增 加 20,416.74 万元;2024 年末,公 司资 产总额增 加
工程、固定资产的增加;2025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减少 43,020.24 万元,降幅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54 倍、1.24 倍、1.00 倍和 0.86 倍,速动
比率分别为 1.04 倍、0.81 倍、0.74 倍和 0.58 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4.37%、65.95%、
断增加,同时为满足营运资金需求短期借款有所增加,因而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呈下降趋势,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40,274.60 万元、217,082.59 万元、
利润分别为 6,040.10 万元、-19,918.80 万元、-14,182.61 万元、-11,986.47 万元,
最近两年一期持续亏损,主要系:1、智能终端业务受运营商市场需求下滑及竞
争加剧、产品定价承压等因素影响,毛利率大幅下滑;2、通信模块及行业应用
解决方案业务采取低价策略以获取市场份额,叠加产品结构变化及下游客户结构
调整,毛利率处于低位;3、新培育的运营服务(智慧城市、智慧能源)虽增长
较快,但尚处投入期,对整体利润贡献有限。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春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联系电话 020-88831255
传真 020-38927636
保荐代表人 王雷、刘愉婷
项目协办人 刘璐
其他项目组成员 黄颖、杜凯恩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龚牧龙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 1 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17-18 层
联系电话 010-58785588
传真 010-58785566
经办律师 郭钟泳、胡一舟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石文先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
联系电话 027-86772217
传真 027-85424329
经办会计师 王兵、魏晓燕
第七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发行人与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签署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联民生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广东
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书》。国联民生承销保
荐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已指定王雷和刘愉婷作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
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王雷先生,先后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九联科技(688609)IPO 项目、新劲
刚(300629)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御银股份(002177)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宁波精达(60308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
刘愉婷女士:先后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新劲刚(300629)重大资产重组项
目、道氏技术(30040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新劲刚(300629)重大资产
剥离项目、炬申股份(001202)IPO 项目、道氏技术(300409)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新劲刚(300629)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
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
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
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人认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保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作
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保荐人,并承担保荐人的相应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