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永创智能 股票代码:603901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股票代码:113654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杭
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由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
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海通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国泰海通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
国泰海通作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
“公
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受
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
可转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
永 02 转债。
(三)债券代码
(四)债券发行量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2 年 8 月 4
日至 2028 年 8 月 3 日。
(六)票面利率
第一年 0.30%、第二年 0.4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
第六年 2.50%。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可转债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T+4 日,2022 年 8 月 10 日,即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止(即 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2028 年 8 月 3 日止)。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4.07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9.69 元/股。
(十)评级事项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出具的跟踪
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 AA-。
(十一)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二)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国泰海通。
二、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
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公司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5 号),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572,18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 11.29 元/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9,999,991.23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
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3,952,830.18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96,047,161.05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因公司已完成新股发行,需要对“永 02 转
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117 号)
债”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
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增发新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A×k)/(1+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 9.69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11.29 元/
股,k 为增发新股率 5.3409%(26,572,187 股/497,519,911 股,股份总数以新增股
份登记前的总股数 497,519,911 股为计算基础),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P1=
(P0+A×k)/(1+k)=9.77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永 02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9.69 元/股调整为 9.7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4
月 14 日起生效。
(二)本次可转债提前赎回情况
自 2026 年 3 月 4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不低于“永 02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其中 2026 年 4 月 14 日前为 9.69
元/股,2026 年 4 月 14 日起为 9.77 元/股)的 130%(其中 2026 年 4 月 14 日前
为 12.60 元/股,2026 年 4 月 14 日起为 12.71 元/股),已触发“永 02 转债”的有
条件赎回条款。
《关于提前赎回“永 02 转债”的议案》,批准公司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
“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永 02 转债”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
负责后续“永 02 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赎回时间、程
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4 月 14 日)均不
存在交易“永 02 转债”的情况。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永 02 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以及
提前赎回“永 02 转债”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
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9.77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
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
面临较大投资损失。发行人后续将披露《关于实施“永 02 转债”赎回的公告》,
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
司后续公告,并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国泰海通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国泰海通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摘牌以及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
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