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宋 岩
本人宋岩,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 事 管 理 办 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秉持
客观、公正、独立的基本原则,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
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推进及公司治理等各方面情况,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宋岩,女,1966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
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历任新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股份制部副经理、资产
评估部经理、主任会计师助理兼国际部经理,新疆华西会计师事
务所出资人及副主任会计师、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新疆天顺
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合伙人,新疆天物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
情况的自查报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共召开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宋岩 13 13 0 0 4 4 0 0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针对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财务预算与
决算、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及中介机
构沟通交流,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凭借自身财务、审计专业知识
和执业经验,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研判,就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化
建议,在充分沟通后,对议案进行审议;会后持续跟踪议案执行
情况,确保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有效落实。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组织召开11次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出席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独立董事,出席6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宋岩 11 11 4 4 6 6
集并出席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
务报告,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开展,审核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
划、季度工作总结,指导公司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督促公司加强合规
管理和内控管理。同时,本人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执行和完善,审议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等议案,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
作。同时,关注公司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工作,听取公司法律合
规部报告,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合规风险,确保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管要求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议《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年
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确保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及行业水
平制定,绩效考核指标科学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理办法》的相关履职要求,针对公司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追加关
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审核,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共计31天,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全面深入了
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落
实等情况。
本人于2025年7月28日至30日赴青海省哈西亚图公司开展实
地调研,深入矿山、选厂、尾矿库现场,详细了解矿石开采、选
矿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等情况,针对生产经营中的财务管理、风
险防控等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此外,在各类现场会议期间,
与公司高管、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业务部门负责人交流,及时
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动态。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九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进展的议案》《关于〈公
司审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汇报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内部审计2025年三季度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工作计划》;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听
取了《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重点就收入确认、葱岭项目收购、在建工程转固、预计负债核算、商
誉减值、关联交易与资金占用等关键事项与审计师充分问询、核实,
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保障审计证据充分、审计结论可靠;
在2025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中,持续关注业绩波动原因、审计重点覆盖
完整性、在建工程会计处理、实物盘点与函证程序有效性、关联交易
公允性与合规性等问题,要求审计机构优化审计安排、提升审计质量,
推动审计工作从“事后纠偏”转向“事前预警、事中管控”,切实发
挥外部审计监督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对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季度审计计划及审计
工作总结进行监督和审核,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建议,切实保障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实施有效性。
三、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选厂改扩建
项目生活区工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
案进行审慎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
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偶发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关联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价格公允,
交易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
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并
发表同意意见。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管理,使用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相关规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一致;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均选择低风险、流动性
强的理财产品,未用于高风险投资,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人对公司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事项进行了审核,该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发展需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工作,本人在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中审议相关议案,对交易方案、审计评
估报告等内容进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
已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
意本次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议案,对财务
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信息披露及时性、合规性进行严
格监督。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充分发挥会计、审计专业优势,
与公司财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就财务核算、会计政
策执行等问题提出专业建议,确保报告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未
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议案。公司202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现金分红
比例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及行业特点制定,充
分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实现公司
与股东的长期共赢。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为独立董事履
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在日常工作期间,公司定期向本人提供
日常经营相关材料和信息,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独立董事在工作条件、知情权、降低决策风险和保持独立性等
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未受到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作为履职重点,严
格监督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针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修订、关联交易、定
期报告等重大事项,督促公司及时、合规进行信息披露,充分向
投资者揭示事项内容、风险及进展,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
权。
本人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对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审
慎审核,提出专业建议,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规、公允;
持续跟踪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落实,
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总体评价
规定,全程参与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积极出席各类会议并审
议议案,充分发挥财务、审计专业优势,为公司建言献策。在履
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独立性,客观、公正发表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圆满完成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的工作。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持续秉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
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