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王 庆 明
本人王庆明,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秉持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履职尽责,积极出席各类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庆明,男,1960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新疆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新疆地
矿局第十一地质大队项目负责,新疆地质矿产研究所项目负责,新疆
地质调查院项目管理、副院长兼总工程师,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
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处
取得额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独立董
事任职的资格与条件。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13 次,实际出席 13 次,无
委托出席、无缺席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王庆明 13 13 0 0 4 4 0 0
本人仔细审阅会议资料,充分行使表决权,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
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依托自身在矿产勘查、地质管理领域的
专业积累,对公司矿权竞拍、矿山资源开发、资产重组等议案提出专
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本人作出独立判断时,未受到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方的任何干预。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该委员会会议 11 次,实际出席 11 次;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6 次,实际出席 6 次。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 独立董事专门会
提名委员会
会 议
独立董
实际
事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王庆明 1 1 11 11 6 6
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聘任事项进行审核,确保拟
选举、聘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
职位。
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内控评价等议案,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开
展,评估公司合规管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审核,发表意
见,确保相关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营情况。本年度前往青海哈西亚图公司开展为期 3 天的实地调研,深
入矿山、选厂、尾矿库现场,听取地质情况专项汇报。通过现场工作,
本人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状况。
三、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8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
的方式向 JAAN INVESTMENTS CO.,LTD.购买葱岭能源 5%股权,并向包
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
证监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本人全程参与该
事项的审核与决策。从交易预案制定、报告书草案编制到方案调整、
减值补偿协议签订,均在会议中审议,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控股子公司签订选厂改扩建项目生活区工
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严格审核。本人认为,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范畴,交易价格依据市场行情确定,公允
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核查了公司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
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募集资金
使用与项目实施计划一致,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及与外审机构沟通
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如
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利润分配及股东回报规划
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本人认为,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投资者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现
金分红比例合理,有利于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及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分红原则、方式及比例,充分保护了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共赢发展。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工作监督
议案》,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
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服务。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
独立性及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进展、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监督。
本人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2024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勤勉、公允,续聘程序合法合规,审计工作能够满
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送达会议资料,并就
有关情况向本人进行说明。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现场调研、会
议座谈。本年度组织了相关培训,邀请行业专家对最新监管政策进行
解读、传达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助力本人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定期报告
及临时公告均按要求及时披露,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情形,充分保障
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本人通过出席各类会议、开展现场调研、审阅公司资料等方式,
持续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六、总体评价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义务,全程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决策,充分发挥矿产领域专业优势,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
业支撑,有效推动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运作。
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
高质量发展。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
的感谢!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 庆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