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任凌玉)
作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或“公司”)独立
董事,2025 年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
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
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
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任凌玉,1975 年5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副教授。2000年至今,历任河南大学经济学
院教师、副教授,华美商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见习,现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副教授,北京海
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
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
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股东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决策提供意见,
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本人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事姓名 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任凌玉 4 4 0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战略
委员会,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阅,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专
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股权激励等方面进行合规性审查,依法依规充分行使独立董
事职权,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确保审计工
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合规治
理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
关会议前,全面及时的提供相关材料,促进本人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情况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相关材
料及程序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整体方案
合理,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高效行使职权,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
展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2026年将继续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发挥独
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专业独立性。
特此报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凌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