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05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暨 2025 年度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
认,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833.16 万元,母公
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26,694.08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2,669.41 万元,2025 年末可
供分配利润总计为 48,994.18 万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
和信心,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
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
事会决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量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股份变动、可
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实施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总股本基数。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以 2026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里的股数初步计算,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172,098,362.15 元;
以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注销金额为 623,597,540.23 元;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预计为 795,695,902.38 元,占 2025 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8.0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2,098,362.15 165,017,526.75 338,720,933.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623,597,540.23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2,170,193,038.8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89,941,806.3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675,836,822.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623,597,540.2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09,243,089.8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1,299,434,362.33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
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675,836,822.10 元,高于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修订)第 9.8.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对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作进一步说明: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等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
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
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560 万元、560 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1%、0.01%。
四、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在满足下述中期分红条件下制定和实施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是否实施分红、制定分红方案以及实施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
(3)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东的净利润。
理完毕之日。
五、风险提示
通过后方可实施。
对 2026 年中期实施分红的实质承诺,后续是否实施中期分红存在不确定性。如获得
长期发展规划及未分配利润情况等因素,审慎作出是否分红及具体分红方案的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议公告;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