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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智慧: 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3 19:11:13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3196        债券简称:正元转 02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转 02”(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6.00 元(含税)。
日,票面利率为 0.60%。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 02”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
利息,在 2026 年 4 月 17 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正元转 02,债券代码:123196)。根据《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
定,在“正元转 02”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公司将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支付
第三年(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的利息。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
公布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
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
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资信评级,并先后出具了《浙江
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2022】
第 Z【740】号 01)、《2023 年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367】号 01)、
《2023 年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921】号 01)、《正元智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748】号
等级均为 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正元转 02”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正元转 02”(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6.00 元(含税)。
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
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4.80 元(税后)。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规定,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6.00 元;
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 02”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
统将“正元转 02”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
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
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
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
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
持有者取得的“正元转 02”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
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
券利息。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公司不代扣代缴。
  七、咨询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正元转 02”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 号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7 层
  咨询联系人:周军辉、姚春梅
  联系电话:0571-88994988
  联系邮箱:ir@hzsun.com
  特此公告。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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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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