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股本
结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
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
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727,153.84 元,
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1,492,542.12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按母公司 2025 年净利润 101,492,542.12 元计提
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 306,966,334.53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剩余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 174,802,034.54 元。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货币资金情况和股本结构,以及对未
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的情况,充分考虑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
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70,078,9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1,023,682.3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
派发现金红利 51,023,682.30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 讯 网 披 露 的 相 关 公 告 。 2025 年 度 公 司 拟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净利润 78.66%。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
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
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综上,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
回购总额预计为 202,045,477.75 元人民币,该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55.7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2,047,364.60 128,979,860.80 68,04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99,998,113.15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3,519,885.41 46,105,131.49 42,557,222.10
营业收入(元) 769,440,041.47 792,399,141.13 697,591,074.0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99,067,225.4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99,065,338.55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是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8.96 亿元,扣除
募集资金后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5.8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31.86%,公
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 1.56 亿元,
本次分红资金来源主要为自身经营产生和前期积累的资金,因此本次
现金分红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
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利润
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全体
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其他说明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