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数量:509,000元(5,09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518,705.89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10日
“塞力转债”摘牌日:2026年4月10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满足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股
票自2026年2月12日至3月12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5.60元/股),根据《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塞
力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塞力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塞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
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塞力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塞力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公司于
年3月21日至2026年4月9日期间披露了13次关于实施“塞力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塞力
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格为101.9068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1.50%;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
(2025年8月2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即2026年4月1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共计232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3.00%×232/365=1.9068元/张(四
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9068=101.9068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余额
截至2026年4月9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塞力转债”余额为人民币
(二)转股情况截至2026年4月9日收市后,累计共有542,801,000元“塞力
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数量34,887,494股,占“塞力转债”
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7.0167%。
截至2026年4月9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变动前(2026年3月31日)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2026年4月9日)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8,083,037 7,707,733 225,790,770
总股本 218,083,037 7,707,733 225,790,770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转股。
(四)赎回兑付金额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塞力转债”数量为5,09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18,705.89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
年4月10日。
(五)本次赎回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等方面的影响本次赎回
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18,705.89元(含当期利息),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塞力转债”提前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25,790,770股。
总股本的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增强了公司资
本实力,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减少了未来利息费用支出,提高了公司抗风险
能力,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转股前后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触及信息
披露标准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
变动前持 变动后持
股东名称 ( 2026 年 3 月 31 (2026 年 4 月 9
股比例(%) 股比例(%)
日) 日)
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
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温伟
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 21,642,540 9.92 21,642,540 9.58
限公司
温伟 9,634,208 4.42 9,634,208 4.27
注:1、以上数据若出现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