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6-012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周士兵先生、徐泽兵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龚静女士、黄
然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科微电子”)于 2025 年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公司董事兼副总经
理周士兵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2,705
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
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减持股份上限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的 0.0197%,
占公司该时点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0198%。公司董事
兼副总经理徐泽兵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龚静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50,596 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
减持股份上限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的 0.0233%,占公司该时点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0234%。公司董事会秘书黄然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3,796 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拟减持股份上限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的 0.0202%,占公司该时点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0203%。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周士兵先生、徐泽兵先生,高级管理人
员龚静女士、黄然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数量占剔
减持 减持股份占 除公司回购专
股东名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
减持期间 均价 公司总股本 用证券账户中
称 方式 (元/股) 数(股)
(元/股) 比例 的股份数量后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 2026 年 1 月 6 日
周士兵 135.47 112.00-191.00 42,605 0.0196% 0.0197%
价交易 -2026 年 3 月 18 日
集中竞 2026 年 2 月 10 日
徐泽兵 156.50 150.00-165.00 50,000 0.0230% 0.0232%
价交易 -2026 年 2 月 27 日
集中竞 2026 年 3 月 16 日
龚静 173.00 168.00-197.00 46,000 0.0212% 0.0213%
价交易 -2026 年 3 月 18 日
集中竞
黄然 2026 年 3 月 16 日 171.29 166.00-185.00 43,700 0.0201% 0.0202%
价交易
注: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票(含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份);
股份数量为 215,968,270 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公司 占剔除公司
股东名 占公司总 回购专用证 占公司总 回购专用证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称 股本的比 券账户中的 股本的比 券账户中的
(股) (股)
例 股份数量后 例 股份数量后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0,818 0.0787% 0.0791% 128,213 0.0591% 0.0594%
其中:无限售
周士兵 条件股份
有限售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02,384 0.0932% 0.0937% 152,384 0.0702% 0.0706%
其中:无限售
徐泽兵 条件股份
有限售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02,384 0.0932% 0.0937% 156,384 0.0720% 0.0724%
其中:无限售
龚静 条件股份
有限售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75,184 0.0807% 0.0811% 131,484 0.0606% 0.0609%
其中:无限售
黄然 条件股份
有限售
条件股份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诺。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