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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鼎科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8 19:12:11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 1,4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34 人。
   (二)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
实公司〈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获得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内部将本次激励对象
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
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并披露了《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1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 134 人调整为 128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71.00 万股
调整为 1,214.00 万股,授予价格仍为 3.91 元/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七)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八)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4.26 元/股,向 20 名激励对
象授予 209.00 万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确定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
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及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十)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一)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定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四)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定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
对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六)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七)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十八)2026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九)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定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71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对
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71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根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
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
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已与公
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现拟取
消该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71
万股。根据前述规定,公司按授予价格(3.91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
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 34.0561 万元加
上应支付给激励对象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87,267,121        87,100   87,180,02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90,483,384         0      590,483,384
   合计       677,750,505       87,100   677,663,405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不符合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
对象激励资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71 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
注销尚需取得股东会的批准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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