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
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
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
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
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
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
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
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
计结论等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3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