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
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锐奇股份 A 股普通股股份。
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的非交易过户,过户股份
数量为 107.00 万股,首次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35%,
过户价格为 2.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96 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持股期限的要求的前提下且在履行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
股计划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且满足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解锁
条件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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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分别为 40%、30%、3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目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
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票将一并锁定,该等股票亦应遵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限的要求及股份锁定安
排。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具体解锁情
况需以《2025 年审计报告》及公司对持有人的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进行确认。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总数的 40%,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公司 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业绩考核达成情况,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权益。
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
前一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季度报告公告前五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
露之日;(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发生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持股期限的要求的前提下且在
履行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
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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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
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或全部过户至持有人/持有人继承人个人证券账户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
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需提前终止的,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