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向全
体委员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的通
知,并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由主任委员 Gerald G Wong 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委员 5 人,实际参加委员 5 人,
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经与
会委员认真审议,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 2026 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6 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Gerald G Wong、赵海波、张杰、赵宏伟、秦桂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