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
进行了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对现任独
立董事旷跃宗、欧秋生、黄守道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旷跃宗、欧秋生、黄守道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和其他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