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
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相关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
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调
低旗下部分基金管理费率和/或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基金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南方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 0.6% 0.2% 0.15%
南方安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 0.6% 0.2% 0.15%
南方宝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 0.6% 0.2% 0.15%
南方利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 0.6% 0.2% 0.15%
南方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0.5% 0.15% 0.1% 0.05%
南方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0.5% 0.15% 0.1% 0.05%
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6% 0.5% 0.18% 0.15%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5% 0.3% 0.1% 不变
南方金添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5% 0.3% 0.1% 不变
南方旺元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25% 0.2% 0.05% 不变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6% 0.3% 0.2% 0.12%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 0.75% 0.6% 0.175% 0.16%
南方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1.0% 0.2% 不变
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订的内
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修
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
网站(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
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
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