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101,839.05 元,母公司净利
润为 26,439,896.66 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600,000.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
公司不再提取),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去 2024 年度现金股利 79,022,829.60 元,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76,342,214.03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 169,989,095.01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69,989,095.01
元,公司总股本为 65,866,800 股。
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5,866,800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 296,000 股后的股本 65,570,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20,458,089.6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9.99%。
(二)调整原则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458,089.60 79,022,829.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101,839.05 57,536,570.1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76,342,214.0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69,989,095.0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99,480,919.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5,819,204.6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3 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
整会计年度作为起算年度”,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个完整会计年度
为 2024 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9.99%,占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12.03%。
公司近三年(2023-2025 年)期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9.83%、8.68%、11.17%,资产
负 债 率 长 期 处 于 较 低 水 平 。 2025 年 度 ,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现金储备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倡导,高度重视股东回报,
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