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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毛景文(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6 00:17:32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毛景文)
  本人作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相关会
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
的评价,并及时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保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5 月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以下简称 2025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毛景文:1956 年出生,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
所(原地质矿产部矿床地质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
研究员、副所长、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赤
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地质学会
矿床专业委员会主任。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
内部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会。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多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
的会议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提
出合理建议与意见。
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会及股
东会的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独立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姓名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议
毛景文   是     4    4     3       0    0     否      2
  (二)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自任职
以来,本人充分发挥在自己领域的专业特长,在所任职的专
门委员会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
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议议题 1 个;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议题 1 个;本
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了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作为战
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发挥自身在行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在行业的投资重点项目作出建议,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助力。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公司
补选独立董事,本人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候选人的提
名人员的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核、全面评估,对提名人员表示
认可。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共计召开 2 次,审议议题 3 个。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切实履行决策程序,认真履职,会前详细审阅议案文件,
会上充分交流、发表意见,客观审慎地进行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积极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沟通
交流。在年度审计工作前及审计工作期间,本人积极就公司
审计进展工作情况进行问询,本人认为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职责,通过多元渠道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切实维护其合法
权益。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在进行议案表决及审议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
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
及现场股东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保持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等
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
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等线上方式,以及现场会议、现场非正
式交流等线下方式与本人保持密切的联系。2025 年本人任职
期间内,现场办公时间为九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他经理层及工
作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密切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经
营动态,并获取了作出独立判断的大量资料。同时,召开董
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并及时准确传递会议
材料,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
人的工作。公司对本人提出的关于议案等方面的问题,进行
了及时、高效及专业的解答。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从交易必要性、程序合法合规性、
交易价格公允性等方面与其他董事进行了讨论。本人认为,
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是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程
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严谨地查验审核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
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
发现重大偏差。此外,本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
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运作,2024 年年报、
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
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度的薪酬水平及 2025 年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
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制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薪酬的考核与发
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
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对
独立董事进行了相关补选,相关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
应的专业素质、能力和职业操守,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
要求。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六)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如下事项:
的措施;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
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其他方面
  公司运作规范,治理有序。2025 年本人没有行使以下特
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 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五、相互评价
  本人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对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了自我评价、相互评价,评价结果全部为称职。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
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
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切实履行维护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职责。
                   独立董事:毛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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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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