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2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
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箱方式登记(信函或邮箱在 2026 年 4 月 15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董秘办)。
传真:010-64656585
邮箱:admin@kangufen.com
联系人:董成龙、李孝军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
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
表决。
“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