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人”)作为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信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8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5,666.6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88 元/股,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239,866,673.96 元 , 扣 除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费 用 人 民 币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全部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 容 诚 验 字
[2026]200Z000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及《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金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及技术
改造项目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及技术
改造项目(重庆基地)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及技术
改造项目(宁波基地)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及技术
改造项目(安徽基地)
合计 132,948.85 132,948.85 112,655.21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
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截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26,133.89 万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6,133.89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资 调整后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 拟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先投入金额 金置换金额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及
技术改造项目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及
地)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及
地)
技术改造项目(安徽基
地)
合计 132,948.85 112,655.21 26,133.89 26,133.89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有资金总投入 26,133.89 万元,公司本次拟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26,133.89 万元,其中包含未到
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 1,023.19 万元,该等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
待票据到期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331.46 万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919.59 万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资金 919.5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预先支 拟用募集资金置
项目
号 (不含税) 付金额 换金额
合计 11,331.46 919.59 919.59
(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
综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共计 27,053.48 万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重庆
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00Z0404 号)。
四、相关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的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2026 年 3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0,534,815.3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70,534,815.32 元。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重庆至信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
报告》(容诚专字[2026]200Z0404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至信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