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徐跃明
作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宗旨,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
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跃明,男,中国国籍,1962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建院 50 周年杰出科技专家,国际热处理与表面工程联合会会
士,国务院特贴专家。现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热处理分会理事长、全国热处理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中机真空科技(济南)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宁波智能机床研究
院有限公司首席专家(热处理)、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北京煜鼎增材制造研究
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属热处理》期刊编委会副主任兼主编。现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在履职
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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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不存在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
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并行使表决权。
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也
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
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格按照《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审议了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以及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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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对公司 2025 年度发展战略规划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分享本人对热处理产业
未来发展趋势的观点;同意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
照《公司章程》,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高管聘任等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
查,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2025年度,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月 24 日 月 28 日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事宜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月 26 日 月 27 日 1、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时间为 20 天,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等时机对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受邀参加子公司中期经
营工作扩大会议,并深入热处理板块部分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亦通过会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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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议、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同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完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
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财务报告信息,以及审计意
见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积极推动内部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形成监督合
力,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同时,本人将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
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反馈给董事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和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股东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
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它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
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所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已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双方所约定的审计费
用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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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结合年度经营业绩情况、个人分工
情况以及工作完成情况,确认和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情况表,公司不存在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情
形。公司对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已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当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股东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照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操作。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恪尽职守、独立履职,充分发挥本人在业务方面的专业特长,对公司重要事项
决策进行审慎评估,客观、公正、独立地提出建议,有效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水平,
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
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针对重大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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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徐跃明电子邮箱:xuym@brimet.ac.cn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