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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3 16:07:01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6-00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
拟对其全资子公司红塔创新(昆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昆明”)
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红塔创新持股比例由 7.26%增加至 19.89%,红塔昆
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持股 5%以上股东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
东红塔创新通知,获悉红塔创新拟对其全资子公司红塔昆明进行吸收合并,本次
吸收合并后红塔昆明解散并注销,同时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转
让给红塔创新。红塔创新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依法承继红塔昆明全部资产、现
存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吸收合并前后各方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前后,红塔创新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
未发生变化,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吸收合并前               变动数量              吸收合并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比       (股)          持股数量(股)       占比
 红塔创新      22,928,423    7.26    39,875,919      62,084,342  19.89
 红塔昆明      39,875,919   12.63   -39,875,919
  合计       62,084,342   19.89                     62,084,342   19.89
  三、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不同主体之间的持股变动,不涉及向市
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吸收合并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最终是否成功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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