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80 证券简称:科创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张金羽、杨占坡、于春生、王云凯,独立董事顾华志、袁林、宋飞因工
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了《2025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编号:2026-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对 2025 年度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了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华志)》
(公
告编号:2026-01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林)》
(公告编号:2026-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飞)》(公告编号:2026-019)。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结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并形成了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
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 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
情况,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 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财务报告数据,对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战略发展目
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 2025 年度经营业绩和
各项财务工作,对公司 2026 年的经营规划和财务状况作出预测,编制了《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
金管理》
《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2-00005 号)。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
金的需求情况确定,该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6-028)。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不超过
人民币 1,5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6 年度审计服务,聘期 1 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
号:2026-030)。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截止至 2025 年 12 月
价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告编号:2026-
了审计,并出具了《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
审字[2026]第 2-00015 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2-00014 号)。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2-00006
号)。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 2026 年日常经营的需要和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对 2026 年发生的日常
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告编号:2026-042)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
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告
编号:2026-038)。
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因本议案所
有委员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
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非独立董事 2026 年度薪
酬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涉及关联董事蔚文绪、张金羽、杨占坡、马永峰、于春生、王云凯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
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独立董事 2026 年度津贴
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涉及关联董事宋飞、顾华志、袁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
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
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涉及关联董事张金羽、杨占坡、马永峰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就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议案,拟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下午 3 点召
开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提
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43)。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决议》
(三)《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决议》
(四)《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四次会议决议》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