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
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海南金盘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高赐威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辞去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陈涛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李四海先生、董事靖宇梁先生、
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主
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四海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再设
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届次 审议通过议案内容
第三届董事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
月 18 日 会第七次会
议
序号 会议日期 届次 审议通过议案内容
月 23 日 会审计委员 告>的议案》
会第八次会 2、《关于公司<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议 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
议案》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案》
案》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月 20 日 会第九次会
议
第三届董事 案》
月 18 日 会第十次会 的议案》
议 3、《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月5日 会第十一次
会议
第三届董事
月 24 日 会第十二次
会议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月 19 日 会第十三次
《关于公司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会议
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
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
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
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2025 年 3 月,审计委
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线上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
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2026 年 1 月,
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线上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外部审
计机构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执
行程序、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监督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相关资格,
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
和职业操守,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及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团队的了解和评
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
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
经济利益,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关联关系和经营关系。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联
络与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监督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落实,为公司持续有
序和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
季报、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
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等情况。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
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认为公司规范执行了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
好,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
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事项进行了审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规定,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强化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