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本人自2019年6月24日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满6年,因此于2025
年6月24日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补选新的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秉祥 1964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自1996年4月起在西安理工大学会计系任教,担任西
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会金融系教授,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常
务理事,西安市会计学会副会长,陕西成本研究会副会长,2019年6月起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2025年10月10日离任。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均不存在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本人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出现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提出异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
次未亲自参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加会议
李秉祥 8 4 4 0 0 否 4
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
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审议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接受关联方担保并
向其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
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召开会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方案
审计委员会 7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薪酬与考核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委员会 人员薪酬情况进行审核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定期听取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审查了内部审计的执行结果。
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进行多次深入探讨,对审计
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2025年度先后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时了解
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
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机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就其关
心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听取中小股东诉求,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重整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利用自身作为会计专业人员的专业背景,积极与内审部
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
提出专业性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对公司报告期的关联交易事均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各项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
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持续关注公司重整事项进展,确保公司重整工作顺利推进和完成。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在以往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工作质量高、效率高,能
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开展财务审计工作的各项要求。作为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了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所有事项的审核。
程中确保程序规范、公平,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认真地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
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
中小股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时的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
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已离任):李秉祥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