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审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
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
人的股票简称为“宏明电子”,股票代码为“301682”。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38.7340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66元/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
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
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
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
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51.9367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占扣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
根据《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438.49296倍,高于
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07.7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
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64.98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73.7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
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63030223%,有效申购倍数为6,133.83199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3月18日(T+2日)结束。具
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
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网下投资者获得初步配售未缴款及未足额缴款的情况如下:
初步获 初步获配 放弃认 放弃认购
序 网下投资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配数量 金额 购数量 金额
号 者名称
(股) (元) (股) (元)
北京聚宽 聚宽A500指数
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15,649,100 股,其中网下比
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4,700,297股,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
行共有4,700,519 股的限售期为 6 个月,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30.04%,占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总量的15.47%。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74,776股,包销金额为5,208,896.16元。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0.25%。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
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914.74万元,其中:
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按照项目
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结合市场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注:1、以上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5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8085779、010-88085943
发行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