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6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艾特美”) 提供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
资金拆借、委托贷款、委托付款等),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借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026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同意为艾特美(苏州)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司,公司可以掌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本次借款资金为公司自
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向艾特美提供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
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被资助对象名称 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
□委托贷款
资助方式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不超过 20,000 万元
资助期限
东会召开之日止
□无息
资助利息 有息,借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
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无
担保措施
□有,_____
(二)审议程序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同意为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给予其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
以保证其正常经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
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业务、财务、资
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
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袁建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21XLHN5Q
成立时间 2020 年 7 月 9 日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桑田街 218 号二期乐橙广场 5 楼
注册地
F005 单元
苏州工业园区桑田街 218 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二期乐橙广场 5
主要办公地点
楼 E441 单元
注册资本 2,384.9372 万人民币
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主营业务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用包装材料制
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
公司持股 53.34%
制人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______
项目
资产总额 23,771.49 24,855.09
主要财务指标(万 负债总额 13,634.40 17,140.09
元)
资产净额 10,137.09 7,715.01
营业收入 45.84 14.43
净利润 -2,577.92 -5,435.56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
助人偿债能力的重
无
大或有事项(包括
□有
担保、抵押、诉讼
与仲裁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艾特美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艾特美系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持股比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关联关系
例(%)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1,272.1397 53.34 /
宁波锐智博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海南丸必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长沙精济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长袁建
苏州鸿博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决策委员会委员
苏州东吴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博高贰壹期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苏州博高贰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苏州博高贰叁期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苏州泷韬合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2,384.9372 100.00
(四)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中,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
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力,能够对其实施有
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
险可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用于研发、生产经营,不会
违反法律、法规的任何强制性规定。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给予其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
以保证其正常经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
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业务、财务、资
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
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艾特美
相关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
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
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相关财务资助有助于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项目 金额(万元)
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72,820.02 28.88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
资助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0 0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