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刘海峰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一、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或者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
事会合规委员会中任职,并分别担任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委员。
更董事事项。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该次会议
由本人主持召开。会前本人对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进行了审查,会上从
法律专业角度充分发表了自己的建议。
会议 1 次,审议了 2024 年合规建设年度报告。
报告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督促公司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同时本人也十分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利用出席股东
会的机会,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了解公
司的整体运行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通过实
地考察公司重点项目,了解项目进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未
来规划。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和工作人员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
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各业
务板块的经营发展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为本人更
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能提供了全面支持。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
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
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定期报告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
述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
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的定期报告均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的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
质量要求。公司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名董事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重点关注董事
候选人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是
否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5 年度,
公司变更董事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不存在违
反《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总体评价及建议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等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未来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持续加强学
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
作用,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刘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