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及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及投资金额: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大胜达”)拟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合计投资人民币 55,000 万元取
得本次交易完成后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瞳半导体”
或“标的公司”)22.9831%的股权,其中拟以人民币 2,786 万元受让海南鼎正私
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正私募基金”)持有芯瞳半导体本
次增资前 2.7074%的股权、拟以人民币 2,214 万元受让扬州启明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启明股权投资”)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 1.5961%
的股权、拟以人民币 50,000 万元对芯瞳半导体进行增资。增资事项分两次完成,
第一次在满足增资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增资人民币 25,000 万元,第二次为持续满
足第一次增资条件并且标的公司第三代图形处理器流片成功后再增资人民币
拟按与公司相同增资价格及条件以人民币 5,000 万元对芯瞳半导体增资,取得本
次交易完成后芯瞳半导体 1.9608%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外(不含日常关联交
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
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未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等事项能否最终顺
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芯瞳半导体成立于 2019 年,是国内专注于通用高性能图形处理器芯片设计
研发与销售的先驱企业,依托深度整合图形渲染、通用计算及人工智能计算能力
的先进架构的现代图形处理器芯片体系,面向云端和终端客户,提供通用高性能、
可持续迭代的国产图形处理器解决方案,以满足从桌面应用到算力中心的多场景
算力需求。
基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机遇,
不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拟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合计投资人民币
人民币 2,214 万元受让启明股权投资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 1.5961%的股权、
拟以人民币 50,000 万元对芯瞳半导体进行增资。增资事项分两次完成,第一次
在满足增资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增资人民币 25,000 万元,第二次为持续满足第一
次增资条件并且标的公司第三代图形处理器流片成功后再增资人民币 25,000 万
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新胜达拟按与公司相同的增资价格及条件以人民币
新胜达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总 投 资 投 后 持 有 的 其中:认购的 其中:受让的 投后持股
股东名称
金额 注册资本 新增股份金额 老股的金额 比例
大胜达 55,000 118.072 50,000 5,000 22.9831%
新胜达 5,000 10.073 5,000 0 1.9608%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
投资类型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5,000
投资金额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出资方式
其他: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已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因新胜达为公司控股股东,属
于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外(不含日常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
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的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股东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全称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91330109715452254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方吾校
成立日期 2004/05/19
注册资本 1,051.8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51.8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祥河桥村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祥河桥村
方吾校持股 50.0342%、方能斌持股 30.0000%、方聪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艺持股 19.9658%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标的公司本次拟投资方
主营业务 实业投资;自有房屋出租;机械设备出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
共同参与增资的共同投 是 □否
资方
(2)新胜达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231.84 40,213.49
负债总额 2,287.72 328.52
所有者权益总额 39,944.12 39,884.97
资产负债率 5.42% 0.82%
科目 2025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995.35 1,325.68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海南鼎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460000MAA966Q8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1/11/23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
注册地址
件园孵化楼四楼 1001 室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
主要办公地址
件园孵化楼四楼 10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安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姚鹏)
注册资本 10,200 万人民币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经营范围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管振辉持股 42.1569%、陆胜杰持股 29.4118%、徐伟忠
持 股 9.8039% 、 陈 胜 言 持 股 6.8627% 、 阮 召 杰 持 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4.9020%、周小跃持股 4.9020%、西安龙鼎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 0.9804%、扬州创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 0.9804%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标的公司原股东
法人/组织名称 扬州启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321011MAC3AFAD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2/11/16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北街道瘦西湖路 195
注册地址
号花都汇商务中心 4 号楼 76 室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北街道瘦西湖路 195
主要办公地址
号花都汇商务中心 4 号楼 7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安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姚鹏)
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经营范围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9.80%、西安龙鼎投资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理有限公司持股 0.20%。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标的公司原股东
交易对方海南鼎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启明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与公司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芯瞳半导体成立于 2019 年,是国内专注于通用高性能图形处理器芯片设计
研发与销售的先驱企业,依托深度整合图形渲染、通用计算及人工智能计算能力
的先进架构的现代图形处理器芯片体系,面向云端和终端客户,提供通用高性能、
可持续迭代的国产图形处理器解决方案,以满足从桌面应用到算力中心的多场景
算力需求。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 未持股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 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91610131MA6TQYBGXQ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黄虎才
成立日期 2019/11/20
注册资本 402.929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364.677 万人民币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 63 号 802 单
注册地址
元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 8 号泰维智链中心 T1
主要办公地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黄虎才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元器件
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
主营业务 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其
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投资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071.57 6,495.66
负债总额 8,138.93 8,462.63
所有者权益总额 -1,067.36 -1,966.97
资产负债率 115% 130%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45.75 5,078.50
净利润 -10,661.07 -4,899.62
注:标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陕)审会字[2025]第 02017 号);2025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本次交易未获取标的公司控股权,是公司基于战略考量作出的审慎决策,主
要系基于与标的公司建立战略合作、以较低成本分享其成长收益的考量,避免因
追求控股权带来的大额投资及跨行业整合运营风险。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交易
协议已约定公司享有董事会席位及对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并设置了业绩承诺、
股份回购、反稀释等保护性条款,确保投资安全与协同效应实现。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金 出资金
号 占比(%) 占比(%)
额 额
西安合众少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烟台正海助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盈富泰克(深圳)信息产业创业投
资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烟台正海启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海南鼎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烟台市源禾同芯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广东鸿盈新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西安图新少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扬州启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烟台创科新动能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山东省新动能黄渤海新区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金科汇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烟台正海启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烟台业达才睿芯成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厦门图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厦门集美区产业促进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402.929 100.00 513.735 100.00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共同出资 55,000 万元,不属于募集资
金,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估值结合了其最近一轮融资估值以及可比上市公司
的市销率(P/S)进行估值参考。经评估并与相关方协商后,最终确定:以增资
方式投资的 5.5 亿元人民币对应投前估值 20 亿元人民币;以受让股权方式投资
的 0.5 亿元人民币对应估值 11.6 亿元人民币。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 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22.9831%股权
协商定价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5,000.00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充分考虑了标的公司的行业影响力、业务发展及未来趋势情况
及近期上市公司对同行业标的的收购估值水平及未来市场前景等多方面因素,经
交易各方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审慎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 1(出让方):海南鼎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66Q833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姚鹏)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四楼
甲方 2(出让方):扬州启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1MAC3AFAD75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姚鹏)
地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北街道瘦西湖路 195 号花都汇商务
中心 4 号楼 76 室
乙方(受让方):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68216095R
法定代表人:方聪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农场垦瑞路 518 号
丙方(目标公司):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TQYBGXQ
法定代表人:黄虎才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 63 号 802 单元
元,已实缴),转让价款 2,786 万元。
已实缴),转让价款 2,214 万元。
乙方应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 20 个工作日内 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1)交易文件、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已签署并生效;
(2)股东会批准本次转让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发出付款通知。
乙方付清价款后,转让股权及其附随权利义务转移至乙方。
民法院 诉讼解决。
(二)增资协议主要条款
目标公司: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
产业方 1: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方 2: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产 业 方 2”与“ 产 业 方 1”单 称
或合称“产业方”“增资方”)
其他股东:厦门集美区产业促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28 名股
东
本次增资前,目标公司投前估值为人民币 20 亿元。
产 业 方 1 以 人 民 币 5 亿 元 认 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1,007,323 元 , 其 余
产 业 方 2 以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认 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100,732 元 , 其 余
南鼎正”)、扬州启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启明”) 所持
全部股权的方式,取得目标公司 173,400 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老股转让”)。
产业方 1 持有目标公司 22.9831%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180,723 元);
产业方 2 持有目标公司 1.9608%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00,732 元)。
首次交割先决条件
问题已经解决等一系列条件全部满足或经增资方书面豁免为前提;
产业方 1 二次交割以首次交割先决条件持续满足及目标公司第三代满足约
定性能指标的图形处理器流片成功等条件全部满足或经其书面豁免为前提;
议:(i) 根据本协议约定被解除;(ii) 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或(iii) 根据适用
法律终止,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除权,则各方应当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恢复原
状,包括但不限于:
(1)返还款项及资金成本
目标公司应返还增资方已支付的增资款,并按 年单利 8% 支付自交割日起
至实际返还日止的资金成本;老股转让方(海南鼎正、扬州启明)应返还产业方
本。
(2)恢复股权结构
在前述款项全部返还后,如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目标公司应通过减资或由
产业方无偿转让所持股权给其他股东等方式,恢复至本次投资前的股权结构,并
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3)配合义务与费用承担
公司方应确保全体股东配合执行上述恢复措施;因执行恢复原状产生的全部
费用和成本由公司方承担,确保增资方不承担额外费用。
各方应当适当地、全面地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
务、责任、陈述、保证及承诺而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
就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上述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
(三)股东协议主要条款
目标公司: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
产业方 1: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方 2: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产业方 2”与“产业方 1”单称或
合称“产业方”“增资方” “本轮投资方”“Pre-B 轮投资方”)
其他股东:厦门集美区产业促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26 名股
东
本次增资前,目标公司投前估值为人民币 20 亿元。
产 业 方 1 以 人 民 币 5 亿 元 认 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1,007,323 元 , 其 余
产 业 方 2 以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认 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100,732 元 , 其 余
启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全部股权的方式,取得目标公司 173,400
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老股转让”)。
产业方 1 持有目标公司 22.9831%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180,723 元);
产业方 2 持有目标公司 1.9608%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00,732 元)。
增资款或股权转让款之日(“交割日”)起,本轮投资方即依法及依约享有相应
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权、优先认购权、优先
购买权、优先清算权、跟售权、分红权、知情权、查阅权。
累计未分配利润)由首次交割日后的全体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共同享有。
事(“产业方董事”)。
有权在知悉回购事项发生之日起 36 个月内,要求相应回购义务人回购其持有的
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次融资中实际向公司支付的投资金额按 8%/年的单利利率计算的本金与利息之
和,计息期间自投资方实际支付的相应轮次投资款(特别的,针对本轮投资方而
言,其实际支付的本轮投资款(包括产业方 1 的股权转让款);投资款分笔支付
的,计息期间起算日应按照每笔款项实际支付日分别计算)之日起至回购义务人
实际支付回购款之日止,加上公司已宣布但未分配的利润;(ii) 该投资方和目
标公司共同认可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公允市场价格对
应的该投资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估值。
投资方回购事项为:目标公司直至双方约定时间内未能实现合格上市;目标
公司虽未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实现合格上市,但已按有效的合格上市发行规则目标
公司仍有可能实现合格上市的,投资方有权但无义务延期行使回购权;
产业方特殊回购事项为:(1)目标公司第三代图形处理器产品上市之日起
计算的连续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产生的累计销售
收入不低于人民币伍亿元。(2)若目标公司第三代图形处理器于双方约定时间
内仍未提交流片。
方、A 轮投资方、Pre-A 轮投资方。
特别地,无论触发回购事项投资方回购事项或者产业方特殊回购事项,实际
控制人均应向产业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即产业方均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以目
标公司股权之外的实际控制人个人财产履行回购义务。
自本次投资中产业方首次交割的第一笔增资款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支付
至目标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起的 10 个月内,目标公司将第三代满足约定性
能指标的图形处理器的最终网表发给芯片代工生产企业。
议:(1) 根据本协议约定被解除;(2) 《增资协议》解除,则本协议应自动终止;
(3) 各方协商一致终止;(4) 如某一投资方不再持有公司的股权,则本协议在该
投资方与其他方之间自动终止;或(5) 根据适用法律终止,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在本协议根据前述(1)或(2)终止的情况下,各方同意《A+轮股东协议》应对
相关方自动恢复效力。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是公司持续积极探索新质生产力发展机遇
的重要举措,本次交易不会使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
资金的前提下,开展投资业务以获取中长期投资回报,有利于拓宽自有资金的投
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现有生产经营造成资金压力。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购买资产及增资标的公
司股权将计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
的影响将基于标的公司的未来业绩情况而定。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
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亦不会形成同业竞争。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资产及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
为: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及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
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司购买资产及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关联董事方吾校、方能斌、方聪
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3 票。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相关风险提示
当前标的公司高端芯片制造面临海外流片需求,鉴于国际局势持续演变且存
在高度不确定性,标的公司在研发高性能图形处理器过程中面临着芯片流片失败、
供应链中断、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等多重风险。当前,标的公司尚处于成长期,目
前尚未实现盈利,需持续投入研发及市场开拓,图形处理器技术迭代迅速,若公
司未能精准把握技术路线与市场需求变化,将可能丧失竞争力存在短期盈利困难
或业绩波动的风险,导致存在本次投资回报周期较长且收益可能不达预期风险。
本次投资事项涉及新业务领域,公司在半导体及高端计算硬件领域运营管理
经验有限,投资后可能存在对目标公司治理结构、技术路径及市场策略等理解与
协同不及预期的风险。同时,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管理能力也将对其未
来发展构成重要影响。
本次投资旨在赋能公司传统制造板块的智能化转型,但技术协同、产品融合
及业务联动需要一定的磨合周期与资源投入。若双方在技术对接、产品开发节奏
等方面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可能无法实现理想的战略协同效应。
公司对本次投资的上述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将结合整体宏观经济
走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密切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
减少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努力确保公
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协议尚未最终签署,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等事项能
否最终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