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23254 转债简称:亿纬转债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亿纬转债”付息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亿纬转债”
息,每 10 张“亿纬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 2.00 元(含税)
票面利率为 0.20%
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3 月 23 日卖出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
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的利息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了 50,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亿纬转债”,债券代码:123254),
根据《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亿纬转债”的计息期间,每年付
息一次,现将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亿纬转债”基本情况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
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
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本次资信评估机构是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
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亿纬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0.20%,每 10 张“亿纬转债”
(面
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00 元(含税)。
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规定,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
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2.00 元;
派发利息人民币 2.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亿纬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亿纬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
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
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
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对于持有“亿纬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简
称“QFII”
“RQFII”)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
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的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
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
利息。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 38 号
联系电话:(0752)5751928/2605878
邮箱:ir@evebattery.com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