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6-02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计划已执行完毕并被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裁
定终结重整程序,公司股票交易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
情形已经消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本次撤销
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
年10月23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景峰”变更
为“*ST景峰”,证券代码仍为“000908”,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
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
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裁定书》,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3)等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4条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
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销因触及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情形而对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深圳证券
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
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
请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
三、公司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
低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
司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
称由“*ST景峰”变更为“ST景峰”,证券代码仍为“000908”,公司股票交易
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四、风险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
常德中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尚存在不确定性。
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公司股票简
称将改为“ST景峰”,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