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
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
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并将用于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
升公司整体价值。
(三)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四)回购价格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15.73
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9 元/
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五)回购数量及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600,000 股,不超过 5,2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0.89%-1.79%,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
额区间为 4,940 万-9,880 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竞价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3)。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30 日开始,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55.13%,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
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2,866,808 股,完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
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55.13%,最高成交价为 17.4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12 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8,590,013.2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49.18%。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相关公告披露情况如下:
是否已及时履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公告编号
行信息披露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 年 1 月 23 日 2026-002 是
关于竞价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股份报告
书公告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
况公告
首次回购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6 年 2 月 2 日 2026-005 是
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2026 年 3 月 2 日 2026-013 是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
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对维护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具有积极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
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如股份回购完成后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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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