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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合信息: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7 00:04:07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客观、独立、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华,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
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1987年1月至1988年7月,担任湖北钟祥南湖中学教师;
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5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湖北钟祥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公司附属企业或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立、客观、审慎地对本人参与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
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同
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提出了合理建议。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
出过异议,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核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担任委员的专门委
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勤勉尽责,通过与经营层沟通交流,关注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人认为,专门委员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
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所进场审计阶段,与会计师就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及计划安排进行沟通交流,
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确保审计报告
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
  公司管理层始终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严格遵循公司治理规范,
主动就经营重大事项进展进行充分汇报,征求与本人专业相关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进
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
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本年度内,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良好,
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做到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相关提名或者任免董事事项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能够推动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秉持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
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和资料,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
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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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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