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
求,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的
独立董事王少飞、江翔宇、萧志雄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少飞、江翔宇、萧志雄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
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
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