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ST 尔雅 公告编号:2026011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州美尔雅能源矿业
有限公司和贵州美尔雅能源矿业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为原告。
●案涉的金额:103,542,812.41元及利息、诉讼费用等。
●对公司的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州美尔雅能
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美尔雅”)和贵州美尔雅能源矿业有限公司六
盘水分公司(以下简称“六盘水公司”)近日就与贵州盘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州盘煜”)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向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水城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水城法院已受理,一审
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原告一:贵州美尔雅能源矿业有限公司
原告二:贵州美尔雅能源矿业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被告:贵州盘煜贸易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炭购销合同合法有效;因被告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法解除上述协议。
余额人民币103,542,812.41元。
(LPR)分段计算,自各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算,暂计算至起诉日2026年3
月5日止为6,741,354.87元,并自2026年3月6日起继续按届时适用的一年期LPR
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案由
原告作为买方与被告作为卖方,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10日期间共计
签订了十二份煤炭购销合同,在合同签订的初始阶段,被告完成了部分履约,原
告认为被告有能力供煤。鉴于当时煤炭供应资源较为紧张,且供应周期较长,为
锁定煤源,原告遂与被告签订了共计十二份煤炭购销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根据合同要求,陆续将预付款汇至被告指定收款账户,但
被告一直未足额履行交付煤炭义务。鉴于被告一直未完全履行供煤义务,原告多
次催告被告尽快履行未供煤部分义务,被告也表示愿意尽快履行。因此,为督促
被告尽快履行供货义务及后期供货管理。2024年8月30日,原告一、原告二、被
告三方签订《三方合同补充协议》,确认:(1)原告一向原告二授权,由原告
二履继续行与被告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及相关事项。(2)经三方确认,截至2024
年8月30日,原告一与被告签订的合同中,被告未履行供货义务的金额合计为
截至2024年8月30日,被告未履行供货义务金额合计103,992,812.42元。
此后,原告二持续催促被告尽快履行完供煤义务,但被告一直未履行,有鉴
于此,2025年12月,原告二与被告就未履行金额再次对账,截至2025年12月20
日,原告二与被告双方签署《其他应付款冲抵预付账款的协议》确认:经过款项
冲抵后,确认被告未履行金额为103,542,812.41元。
告函》,要求被告立即恢复供煤。但被告在规定时间被仍未恢复供煤。原告遂提
起本次诉讼。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案件尚未审理,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