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18,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
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
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7.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
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前述主体后续
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
实施的风险;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
弃认购获授股份或发生其他可能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
予以注销的风险;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3/1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3/13
预计回购金额 9,000万元~18,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47.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612,245股~1,224,489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26%~0.52%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拟以自
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
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
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资金总额
序号 回购用途
(股) 比例(%) (万元)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
合计
注: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147.00 元/股进行测算,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
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7.00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
价格区间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
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9,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 147.00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34,771,002 100.00 234,771,002 100.00 234,771,002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811,149 2.48 6,423,394 2.74% 7,035,638 3.00%
股份总数 234,771,002 100.00 234,771,002 100.00 234,771,002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
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8,311.46 万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12%、6.47%,占比较低。本次回购股
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
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
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
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包
欣洋先生、席奎东先生、张柳女士、李巍先生因股权激励实施获配股份。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包秀银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 3,736,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实
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及监事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
号:2025-084)。
公司实控人包秀春先生、郑广乐先生、黄剑克先生、包秀良先生、高海先生、
包爱兰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649,000 股、387,000 股、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65,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部分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
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
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
划。若前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
股份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
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若未来 3 个月、6 个月之内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
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
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
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
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
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
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
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果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
象放弃认购获授股份或发生其他可能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
授出予以注销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493246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