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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股份: 重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3 19:12:43

                       浙 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 公 司拟 收 购 重庆 澳龙生 物制品 有 限 公 司部 分 股 权
                  涉及的模拟报表下重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在评估基准日 2025年 8月 31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 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重
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5, 178.00 万元, 评估结果较其账
面价值 12,092. 08 万元,增 值 63, 085. 92 万元, 增值率 521. 71%。
    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8 月 31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 经采用市场法评估后的重
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4,232.47 万元, 评估结果较其账
面价值 12, 092. 08 万元, 增值 52, 140. 39 万元, 增值率 431. 19% 。
     (二) 两种评估方法结果的比较和评估结论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5, 178. 00 万元, 采用
市场法测算得 出 的股 东全 部权益价值 64, 232. 47 万元 , 两 者之 间的差 异为
   本次评估采用 收益法、 市场法的评估方法对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通
过对收益法、 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结果的分析, 我们最终采用 收益法的评估结论,
原因如 下 :
   在进行收益法评估时, 能反映出企业的价值, 并且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不仅
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账内账外资产, 同时也考虑了如企业拥有的积累的客户
资源等各项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 即评估结论充分涵盖了被评估单位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进行市场法评估时,虽然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参考的上
市公司相关对比数据进行充分必要的调整,但是仍然存在评估人员未能掌握参考
的上市公司独有的或有负债等不确定因素或难以调整的因素, 而导致评估结果与
实际企业价值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 结合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 最终以收益法的
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结合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三) 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 法规, 本着独立、 客观、 公正的原则, 并经履
行必要的评估程序,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重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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