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70 证券简称:数字人 公告编号:2026-017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
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
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李增春,男,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山
东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10 月就职于山东振
泉会计师事务所,任主任、副主任会计师;1999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2 月就职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任主任科员;200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9 月
就职于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就
职于丰源鑫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10 月就职
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2 月就职于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任金融事业部负责人;2019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山东省非
上市公众公司协会,任协会秘书长。本人自 2022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情况如下:
是否连
以通讯 委托出 续 2 次
应出席 现场出 缺席董 出席股 出席股
独董姓 方式出 席董事 未亲自
董事会 席董事 事会次 东会次 东会方
名 席董事 会次 参加董
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式
会次数 数 事会会
议
李增春 5 5 0 0 0 否 4 现场
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专业特长,
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任职,并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 年
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2 月 21 日 《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的
计委员会第九次 议案》。 审议通过
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4 月 27 日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计委员会第十次 其摘要》、《关于公司 2024 年
会议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公司内
审议通过
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公司
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
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董事会关于 2024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
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说明》、
《关于公司 2025 年一季度报
告》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8 月 21 日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计委员会第十一 及其摘要》、《关于拟变更
审议通过
次会议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9 月 25 日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计委员会第十二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审议通过
次会议 制度>》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10 月 27 日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
计委员会第十三 报告更正》、《关于公司 2025 审议通过
次会议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三届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会议 2025 年度薪酬》
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聘任徐勇先生为公司营销
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独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
立董事专门会议 度>》、《关于制定<董事、高级
会议 案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
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执
行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并及时向管理层了解公司各季度的经营
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予以重点关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
一同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等人员进行沟通,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
时跟进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
报资料及时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中小股东、投资者的关切和意见,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信息
披露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高度关注切实影响中
小股东利益的事项,确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场办公情况
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
执行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的规定,2025 年度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日。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交所颁布的有关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北交所、中国证监
会山东监管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权益。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
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
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
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公司变更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聘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议案》。
本人认为:本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
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不涉及业绩承诺、超额分配利润等事项,不存在影响相关年度股票风险警示状态
的情况,同意公司对已披露的 2021-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
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勇先生为公司营
销总监并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董
事 2025 年度薪酬》议案(与独立董事利益相关,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2025 年 4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东会审议)。2025 年 5 月 20 日,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
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
案,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积极维
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增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