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
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永方先生、叶建标先生和持股 5%以上股东章忠灿
先生的通知,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持股 5%以上股东章忠灿先生与杭州巨准启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杭州
巨准”)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及俞永方先生、叶建标先生、章忠灿先生共同
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
俞永方先生、叶建标先生、章忠灿先生拟合计向杭州巨准转让公司
股股份,叶建标转让其持有的 4,777,500 股股份,章忠灿转让其持有的 3,333,750
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 27.88 元/股。同时俞永方先生、叶建标先生及章忠灿
先生同意放弃其持有的公司全部剩余股份 38,7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3.97%)
的表决权,放弃期限至俞永方先生、叶建标先生、章忠灿先生主动或被动减持完
所持全部股份为止。
上述协议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杭州巨准将拥有表决权对应的股份数量
合计为 12,9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2%。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杭
州巨准,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郑剑波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2026 年 1 月 21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
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5)、
《关于披露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俞永方、叶建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章忠灿)、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杭州巨准)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11 日,转让股份性质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双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
况如下: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前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俞永方 19,203,000 16.84% 16.84% 14,402,250 12.63% 0.00%
叶建标 19,110,000 16.76% 16.76% 14,332,500 12.57% 0.00%
章忠灿 13,335,000 11.69% 11.69% 10,001,250 8.77% 0.00%
转让方合计 51,648,000 45.29% 45.29% 38,736,000 33.97% 0.00%
杭州巨准 - - - 12,912,000 11.32% 11.32%
三、控制权变更事项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杭州巨准将拥有表决权对应的股份数量合计
为 12,9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2%。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杭州巨准,
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郑剑波先生。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巨准启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 郑剑波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设立时间 2024 年 11 月 22 日
经营期限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黄姑山路 29 号颐高创业大厦 1607 室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巨准的股权结构如下:
姓名 郑剑波
性别 男
国籍(地区) 中国
长期居住地 浙江省杭州市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无
四、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
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
情况。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执行。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杭州巨准承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其在本次权益变动中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公司股
份。
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