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 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百川转 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当期利息含税)
特提醒“百川转 2”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百川转 2”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摘牌。“百川转 2”持有人持有的“百川转 2”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
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将按照 100.809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百川转 2”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
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百川转 2”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
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百川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形概述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97,8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数量为 978 万张,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978,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 15,994,028.2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2,005,971.73 元(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业经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22]B133 号验资报告。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1069 号”文同意,公司 97,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百川转 2”,债券代码“12707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10 月 2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2023 年 4 月 2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10 月 18 日)止。
根据《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
加的股本),应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0.36 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百川转 2”的转股价格由 10.36 元/股调整为 10.3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的《关于“百川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因触发“百川转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将“百川转 2”的转股价格由 10.31 元/股向下修正为 8.18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8 月 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向下修正“百川
转 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百川转 2”的转股价格由 8.18 元/股调整为 8.1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
《关于“百川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因触发“百川转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将“百川转 2”的转股价格由 8.12 元/股向下修正为 7.53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向下修正“百川
转 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
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 年 2 月 3 日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7.53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9.79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百川转 2”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百川转 2”赎回价格为 100.809 元
/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为当期应计利息
B:指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每张面值
i:指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80%;
t:指为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即 2025 年 10 月 19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即 2026
年 4 月 1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164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80%×164/365≈0.809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809=100.809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
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即 2026 年 3 月 3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百川转 2”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知“百川转 2”的债券持有人。
一交易日:2026 年 3 月 3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百川转 2”。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百
川转 2”将在深交所摘牌。
日为赎回款到达“百川转 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百川转 2”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
券商直接划入“百川转 2”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陈慧敏、缪斌
电话:0510-81629928
邮箱:bcc@bcchem.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
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交易“百川转 2”的情况
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百川转 2”的情况。
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
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
当期应付利息。
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备案文件
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